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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交付后质量问题减损措施费用承担纠纷案【学习札记23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34(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6-11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工程验收交付后质量问题减损措施费用承担纠纷案【学习札记23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34(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工程验收交付后质量问题减损措施费用承担纠纷案(2013参阅案例6号)
【裁判摘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在承包人不及时维修,而发包人损失将扩大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及其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也有责任的,应根据其责任酌情分担。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期,总第25辑,法律出版社  20134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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