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
【案情】2011年10月5日,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水域遭武装分子枪杀,2011年10月15日中国成立湄公河案专案组,负责调查此案。2012年5月,专案组将制造湄公河惨案、盘踞“金三角”地区的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抓获。2012年11月6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糯康等四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余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2年1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首例“外国人在境外针对中国人的犯罪”在中国法院依中国法律判决的案件。
【影响性】国际化时代的中国公民域外权利保护
一直以来,受到种种原因约束,如司法协助等国际合作方面的障碍等,外国人在境外针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大案要案,并没有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那样,顺利地由中国司法机关实质行使司法管辖权。也因为如此,此案最终形成的主犯糯康被判处死刑,使得此案成为我国司法主权的第一案。在国际化时代,中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的域外权利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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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惨案被告人糯康当庭悔罪,请求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