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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十大影响案件之七
发布日期:2013-05-16    作者:王怀臣律师
7 刘艳峰诉“表哥”工资信息公开案
【案情】2012年9月1日,湖北三峡大学在校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微笑”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9月20日下午,刘艳峰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文件就其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称工资“不属于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故不予公开。2012年10月9日,刘艳峰分别向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和新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陕西省财政厅及安监局不予公开信息行为违法,法院未予以立案。
【影响性】公民意识与“微博反腐”的兴起
网络反腐通常都以扳倒腐败官员为结果,而在这起案例中,作为在校学生的刘艳峰穷追不舍,要求公开涉事官员工资,而这远比扳倒腐败官员本人更重要。公开官员工资,可以让公民了解官员的工资构成,更有助于公民判定官员是否清廉。更重要的是,如果公民具有了对官员工资的知情权,那我们离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就更近了一步。借用当事人的话就是,“希望大家不仅仅关注杨局长个人的处理,还要更多去关注官员工资公开制度的推进。那样的话,即便贪官不微笑,他也逃不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了司法救济渠道,但从实践看,这条路很难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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