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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的拆迁维权之路
发布日期:2013-01-10    作者:孙新律师
 非农户口的拆迁维权之路
【案情简介】
黄先生是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茜草镇园艺村人,其和妻子在园艺村拥有四百多平方米合法房屋一处,黄先生和妻子以及两个小孩同岳母五个人一直在此居住,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2010年下半年,张坝景区办事处通知黄先生岳母张女士要对房屋予以征收,黄先生一家必须搬迁。但是在同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时,因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黄先生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后来,拆迁方就强行丈量了黄先生家里的土地、地上附着物以及住房,并采取欺骗手段哄骗黄先生年迈的岳母领取了十六万九千元的补偿款。自己四百多平方米的房屋若按市场价格完全在一百万以上,可是自己一家五口却只能拿到不足十七万的补偿款,如此巨大的差距,黄先生难以接受。而且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采取欺骗的方式使得岳母签字,自己夫妻双方并没有签字,何以只能拿到如此之低的补偿款?自己一家人今后的生活如何保证?不甘心权益遭受如此侵犯的黄先生慕名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找到了具有丰富拆迁办案经验的赵健律师和宋金玉律师,委托两位律师为自己维权,争得自己应有利益。
【办案掠影】
两位律师了解了黄先生的情况之后,考虑到黄先生岳母已经领取了征地补偿款,而且黄先生和其妻子都不是农村户口这些特殊的情况,连夜查找翻阅资料,制定了一个别样的办案方略。
办案第一辑:多番努力促使第一次谈判
结合委托人黄先生的特殊情况,为了更有效的保护黄先生的房屋等个人合法财产,两位律师立即启动了财产保护申请程序,及时避免了黄先生的房屋被拆迁的命运。同时,两位律师立即建议黄先生向有关立项、规划部门以及其他拆迁相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期限内,有关部门对委托人黄先生的申请事项作出了回复。两位律师拿到这些资料之后,明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个时候是双方谈判的好时机,于是,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之下,拆迁方的态度明显好转,双方进行了第一次的协商。
办案第二辑:强势维权促使二次谈判终得胜利
虽然进行了双方的谈判协商,但最终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一致。但是两位律师仅凭手中的这些资料,就已经促使拆迁方愿意同委托人黄先生进行沟通协商,取得这样的初期成果已经非常不易。两位律师深知若要达到最终的结果,实现委托人黄先生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再接再厉。于是两位律师以委托人黄先生的名义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批文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两位律师提交了近段时间四处奔波辛苦搜集到的种种证据。在两位律师展开的强势维权出击之下,有关政府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终于在201212月份,有关政府及拆迁方主动同委托人黄先生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两位律师充分发挥专业拆迁律师的应有之义,尽职尽责的为委托人服务,最终为委托人黄先生争得了其应得的利益。黄先生一家高高兴兴地搬进了崭新的安置房中,并多次打电话、发邮件对两位律师为其维权而付出的辛劳和努力表示万分的感谢。
【律师说法】
我国现在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加快当地现代化进程而进行征地拆迁,旧貌换新颜,但是也不乏一些地方政府是为了大量累积地方财政收入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采取违法手段哄骗、迫使被拆迁人“服从大局”,从而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本案中的委托人黄先生的情况颇为复杂,在现实生活中,像黄先生这样的情况也不乏少数。故而,建议所有权益被侵犯的被拆迁人都能像黄先生一样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得自己的利益。个人在自我维权中迈出一小步,我国的法治进程会因此而迈出一大步。
胜诉动态
非农户口的拆迁维权之路
由本所赵健律师、宋金玉律师代理的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茜草镇园艺村黄先生征地拆迁一案,在黄先生岳母已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在黄先生一家非农村户口的情形下,两位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高超的办案技巧,终于促使拆迁方同委托人黄先生协商一致,为委托人黄先生额外争得了一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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