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权的主体
发布日期:2012-1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权的主体。在司法考试中常常遇到考查“专利权的主体”的问题,考生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应加以注意。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一般的专利权主体
1、专利权的主体
是发明人、设计人,即对发明创作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下列人员不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1)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2)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3)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
职务发明创造的主体是单位。职务发明创造包括:
1、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三、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主体★★★
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主体按下列规则确定:
第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如当事人无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第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四,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合作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四、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主体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主体确定规则:
第一,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二,如当事人无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第三,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五、受让人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可以转让,故依合同或继承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也能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六、外国人,包括外国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根据专利法规定成为专利权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