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为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内资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 |
法律依据 | (一)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 (三)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
条 件 | 经批准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内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具备一定规模厂房、设备及工人等生产能力条件的,可办理加工贸易业务。 (法律依据:[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第一章、第四章) |
申请材料 | (一) 外商投资企业 1、新合同 ①《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电脑打印) ③《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装订成一式三份 ④《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并加盖企业公章 ⑤《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新企业除外)]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新企业除外)] ⑧近期《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表》[原件及复印件(新企业除外)] 2、合同变更 ①《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加工贸易合同变更申请表》(原件(电脑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③《合同(协议)表体变更申请表》 ④《合同耗量变更申请表》 装订成一式三份并盖企业公章 ⑤《合同(协议)表头变更申请表》 ⑥提供录有上述2-5项合同变更资料的3.5寸磁盘 ⑦变更合同的原《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企业联原件及复印件) ⑧《加工合同备案情况表》(即海关手册电脑清单)(复印件)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⑩上述《登记手册》中的《出口情况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 来料加工企业 1、新合同 ①商务代理单位、中方企业与外商三方签定的《深圳市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合同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 ②深圳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电脑打印) ④《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装订成一式三份 ⑤《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并盖企业公章 ⑥《出口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清单》(电脑打印) ⑦提供录有上述3-6项合同变更资料的3.5寸磁盘 ⑧《广东省对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复印件) ⑨近期《新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表》(复印件) ⑩近期已核销合同的工缴费结汇水单(复印件) ⑾正在执行中的《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复印件) ⑿、凡涉及特种行业、设限管理商品的需提供相应的许可文件 2、合同变更 ①商务代理单位、中方企业与外商三方签定的《深圳市对外加工装配补充业务合同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 ②《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加工贸易合同变更申请表》(原件(电脑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④《合同(协议)表体变更申请表》 ⑤《合同耗量变更申请表》 装订成一式三份并盖企业公章 ⑥《合同(协议)表头变更申请表》 ⑦提供录有上述4-6项合同变更资料的3.5寸磁盘 ⑧变更合同的原《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企业联复印件) ⑨变更合同的原《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及《出口成品(产品)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三)内资企业 1、新合同 ①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与外商签定的购销合同或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企业与外商签定的购销合同和委托工厂加工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 ② 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电脑打印) ④《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装订成一式三份 ⑤《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电脑打印) 并盖企业公章 ⑥《出口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清单》(电脑打印) ⑦提供录有上述3-6项合同变更资料的3.5寸磁盘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⑩近期《新贸加工合同核销表》(复印件) ⑾正在执行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⑿凡涉及特种行业、设限管理商品的需提供相应的许可文件 2、合同变更 ① 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与外商签定的补充购销合同(一式 三份,其中一份原件) ②《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加工贸易合同变更申请表》(原件(电脑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④《合同(协议)表体变更申请表》 ⑤《合同耗量变更申请表》 装订成一式三份并盖企业公章 ⑥《合同(协议)表头变更申请表》 ⑦提供录有上述4-6项合同变更资料的3.5寸磁盘 ⑧变更合同的原《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企业联复印件) ⑨变更合同的原《企业加工合同备案表》及《出口成品报关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法律依据:[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第五章) |
申请表格 |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报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贸易工业局 |
程 序 | 申请人到市贸易工业局加工贸易处递交申请资料—加工贸易处审批—申请人领取批准证书。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需核验生产能力的除外)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1、予以许可后,新合同颁发《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批准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其中,国家设限管理商品和新企业首次办理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半年。 2、予以许可后,合同变更颁发《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变更批准证》,有效期限以原合同为准。 3、企业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延长制成品返销期限的,可在批准证有效期内提出合同延期申请,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
法律效力 | 申请人凭批准证办理海关、银行相关手续。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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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工贸易合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