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
办理地址: | 徐家汇路579号321室 总机:53014798×1280、1281 直线:53014921传真:53014925 邮编:200023 |
办理时间: | 星期二、三、四 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星期一、星期五 下午1:00~4:30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内。 |
申办对象资格: | 1、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从业人员。 2、条件: (1)已取得本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的相关人员。(2)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3)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
申办手续: |
1、企业营业执照。 |
办理程序: |
1、企业提交培训合格名单;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本项审核不收费。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上海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