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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在车上一同抽烟,并分别将各自的烟蒂扔出车外,不知是谁的烟蒂导致货车起火,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5(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人在车上一同抽烟,并分别将各自的烟蒂扔出车外,不知是谁的烟蒂导致货车起火,是否构成共同侵权?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5(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吴某诉王某、李某和齐某财产损失赔偿案
 [关键词]
  共同侵权  共同危险行为  因果关系的推定 共同行为 连带责任 物权
【裁判要点】
  王某等3人在车上一同抽烟,并分别将各自的烟蒂扔出窗外,该行为明显具有危险性,属共同危险行为,应对原告吴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侵权卷》,主编梁展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9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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