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汽车撞伤他人,监护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8(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汽车撞伤他人,监护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8(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余某诉钟某及其父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键词]
  监护人责任 监护  监护职责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健康权
【裁判要点】
  钟某骑车不慎将余某撞伤,应对余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钟某未满18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承担。余某请求赔偿医疗费的据实部分予以支持;余某请求赔偿营养费、余某之子的误工费、代状工作费,无证据证实,不予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侵权卷》,主编梁展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9月第1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