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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雨中林木折断致路人人身受损,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1(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暴风雨中林木折断致路人人身受损,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11(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吴某诉某区建设和市政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键词]
违法阻却事由  不可抗力 物件致损侵权行为 健康权 
【裁判要点】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暴风雨在当地属于常见天气,并非不可预见的客观事由,不构成不可抗力,侵权人不能据此主张免责。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侵权卷》,主编梁展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9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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