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窗前被遮挡,房屋损失如何赔?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4(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1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窗前被遮挡,房屋损失如何赔?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4(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王某与某置地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案
关键词:
视线景观  房屋贬值  赔偿标准
【裁判要点】
1、       相邻各方均负有不侵害相邻各方的法律义务,若因一方的建筑物、设施等对另一方的通风、采光、对外视线景观等造成明显影响,应承担民事责任。
2、       影响相邻方通风、采光等的建筑物、设施等无法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不符合经济原则的,侵权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赔偿标准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受损程度、收益因素等。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房地产卷》,主编刘言浩,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