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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通道被封堵,相邻排水是否遭妨碍?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1(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1-1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排水通道被封堵,相邻排水是否遭妨碍?房产、物业纠纷司法案例裁判要点51(苏州律师李旭房产案件研读笔记)
---冯甲诉冯乙、冯丙相邻关系纠纷上诉案
关键词:
相邻排水  排除妨碍
【裁判要点】
1、       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物权法》的规定,相邻各方应当为他方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若一方无其他可替代排水通道、必须使用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应当准许,但排水方应当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做好适当保护措施。
2、       排水方有其他可替代排水通道,使用原通道排水会对相邻权利人造成影响或损害的,相邻方封堵原排水通道不认定为妨碍排水。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房地产卷》,主编刘言浩,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7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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