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苏州中小企业劳动法问答1(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发布日期:2011-12-2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中小企业劳动法问答1(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1.用人单位通过什么途径招用人员?(苏州律师李旭劳动法网络课堂)
⑴委托公共就业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
⑵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
⑶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⑷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办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⑸其他合法途径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企业手册》2009年版,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赠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