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发布日期:2011-12-21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2003年3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采用按表决器方式,分别对每个专门委员会整个名单合并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