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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企业法人有三种分类方法:一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将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二是根据是否有外资参与,将企业法人分为中资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三是根据企业的组合形式,将企业分为单一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和公司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实践中应注意企业法人的如下特性:一是企业法人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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