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过程
伤残鉴定一般都是在鉴定机构指定的地方进行检验,如医院、指定的检验场所等,如果受伤人确实不方便行动,鉴定机构也可以到受伤人员居住的地方进行鉴定。
先检查受伤人的发育、营养、呼吸、脉搏、血压、体温等基本情况,然后对受伤人的受伤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做记录,对受伤人的病历资料进行研究,向受伤人了解病情,在必要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受伤人进行一些拍片和检查,最终根据检查情况及资料,综合评定,做出鉴定结论。
在伤残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受伤人员应该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如病历资料、身体检验的资料、X光片等。在鉴定机构要求对其身体进行检验的时候,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接受检验,如实回答鉴定机构提出的问题,不得作虚假陈述,如果受伤人员提供的资料虚假或者作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定结束后,对于鉴定机构退还的资料,如病历、物品等,当事人应该妥善保管,不能随便丢弃,以便以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