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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楼前被盗是否可向医院索赔?
发布日期:2011-07-25    文章来源:法律教育网
问:我一朋友前几天骑电动车带孩子去社区医院看病,因为医院没有供患者存放车辆的车棚,朋友把电动车放在医院门诊楼前(前去的就医者通常都把车子放在医院门诊楼前),车子用锁锁住。医院没有在楼前标明相关的防止偷盗后果自负的警告语。等朋友和孩子看病出来后发现车子被盗!与是朋友接着拨110报警,并在第二天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针对以上状况如果我朋友到当地法院告医院,能否胜诉?诉讼所依据的法律法条具体是那些?应该提供那些相关的证据?请老师明示!

律师答复:你向医院主张权利不可能得到支持,因为你把电动车在医院门诊楼前并没有与医院形成一个保管的关系,医院没有保管的义务,医院不可能赔偿你。退一步讲即使有保管的关系,也是无偿的,对于无偿保管,只要保管人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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