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范围
1?市级机关大院办公单位长期聘用人员;
2?市级机关大院办公单位临时借调人员;
3?市政府发文单位的非在编机要人员;
4?在市级机关大院办公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二、办证单位(用工单位)应严格把关,对办证人员的基本情况认真审查,按办证手续申请办理。
三、此证件仅限于本人进入机关大院使用,不做任何凭证。
四、进入市级机关大院时请主动出示证件,配合门卫值勤人员检查并遵守机关秩序,违反规定者,取消办证资格。
五、证件如有丢失,请立即向发证单位写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补办,原证作废。
六、办理“市级机关大院出入证”,凭用人单位介绍信、填写完整的《市级机关临时出入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不得重复使用)办理。
七、办理“市级机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用工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市级机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申请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 照片各2份办理。(施工手续按照宁事办字[2004]39号《北京东路41号、43号等市级机关办公区域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八、此证涂改无效,过期作废。
九、使用结束后,立即交回证件。
地址:北京东路41号大院30号楼3楼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
电话:83638404
联系人:金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