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范围
1.宁委发[2001]35号文件确定的市委、市政府机构;
2.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
3.市委、市政府直属单位(部分);
4.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换发工作证。
二、办理相关证件及手续
办理市级机关工作证凭单位介绍信、机构改革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批文(复印件)、人员名册表和近期免冠2寸彩照统一办理。领新证时须交回旧证。
1.中共南京市委工作证、中共南京市委直属单位工作证:宁委发[2001]35号文件确定的市委机构,凭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批文)通知(复印件);
2.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证、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工作证:宁委发[2001]35号文件确定的市政府机构,凭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文)通知(复印件);
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证:凭市人大办公厅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文)通知(复印件);
4.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工作证:凭市政协办公厅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文)通知(复印件);
5.南京市市级机关直属单位工作证:凭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文)通知(复印件);
6.工作证(民主党派、工商联):凭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任职通知(复印件),新增人员另附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文)通知(复印件)。
地址:北京东路41号大院30号楼4楼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83638799
联系人:赵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