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关村园区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税种

 

法定税率

 

优惠政策

 

基准税率25%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1、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150%加计扣除。

3、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施“三免三减半”。

2、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符合规定比例,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所得税法》

1、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实施“二免三减半征”。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3、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实施“五免五减半”。

4、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实施“二免三减半”。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5、自20081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0081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税[2008]1

2009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办函[2009]9

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