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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积极应对——写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之际
发布日期:2004-02-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最近,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法官职业化一时成为全社会关注和议论的焦点,也是摆在我们广大法官面前不容回避的选择。

  法官职业化,要求以专门解决社会纠纷和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为其职责的法官,要具备独特的专门知识、技能、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以及专门的思维模式。具体讲,法官职业化包含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1)法官职业资格制度;(2)法官职业培训制度;(3)法官职业保障制度;(4)法官职业责任与职业道德机制。

  法院队伍建设要走法官职业化的道路,是由法官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全社会对法官的要求和期望使然。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就把优秀的法官喻为“青天”。英国大法官罗伯特。麦嘎瑞说:法官是超凡之人。他们首先是凡人,但是他们又才华独具,成为超凡。美国法学家德沃金则认为,法官应当成为古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德墨客力特,无所不查,无所不能。这从一个侧面反映法官职业化是人们对法官的普遍期许。

  诚然,法官职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实现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法官职业化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司法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结果。它的实现,既需要我们确定法官员额,进行法官遴选、法官助理、书记员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法官职业准入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同时,又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对法官管理、监督的力度;并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理解、帮助、支持。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抓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有目共睹的成就,使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也越来越清晰地昭示出,法官职业化是一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主流思路和司法改革的重要途径。

  面对法官职业化的改革浪潮,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法官职业化对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积极投身其中,接受考验洗礼。更重要的一点,我们在思想深处要加强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明白“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克服无所用心、无所作为的消极作用。法官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责任重大。与此相对应,法官就必须是由较高综合素质的人来担任。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我们身上肩负的重任,看到我们在知识储备、技能掌握、职业道德培养等方面的种种不足,找出差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才能真正胜任法官所担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在新的世纪里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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