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彩色表格讲义(专题九):其他行为
主要内容: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
核心考点:无。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表-37)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从相对人处取得财产性利益。
行政征收 |
无偿取得 |
当事人可以事先预见 |
征收范围较窄,仅限有形财产,以金钱为主 |
行政征用 |
有偿取得 |
当事人一般无法事先预见 |
征用范围较宽,包括有形财产、智力成果、劳动力等 |
举例说明:征收―――(收税、收费); 征用―――(土地、房屋、场所、车船) 注意:不要和宪法上的征收、征用混淆,宪法上的征收、征用都属于这里的行政征用 |
★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表-38)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给予相对人一定的利益。
行政奖励 |
适用于做出先进行为与贡献的人 |
包括给予物质利益(奖金等)与精神利益(荣誉称号等) |
行政给付 |
适用于生活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 |
只给予物质利益(主要指发放抚恤金、保障金、保险金) |
★★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表-39)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
行政裁决 |
有强制力,可以强制执行 |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不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调解 |
无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 |
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
不服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
举例说明:行政调解―――(侵权赔偿调解,合同纠纷调解);行政裁决―――(侵权赔偿裁决,权属纠纷裁决) |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表-补37)
|
主要含义 |
行为效力 |
举例说明 |
行政许可 |
赋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
后及性 |
采矿权许可、驾驶许可、持枪许可 |
行政确认 |
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确定或认可 |
前溯性 |
身份确认、责任事故认定、合同备案登记 |
★★行政应急措施(表-补38)
措施类型 |
授益性 |
负担性 |
限制性 |
行政机关 |
负有义务 |
设定义务 |
课加限制 |
相对人 |
获得权利 |
负有义务 |
减少权利 |
举例说明 |
提供住宿、饮食、钱物 |
征调人员、场地、设备 |
强制隔离、禁止示威游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