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里,有人关注着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感受
发布日期:2009-07-03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离开了大学,告别了北京,回到了滇西老家,历经数月的努力与等待,终于成为兰坪法院的一名干警。被分配到立案庭不久,就因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而被抽调到执行局。我之前对执行的印象就是执行难,是令司法界头痛的大难题。在执行局上班后参加执行的第一个案件就是个带有“难”的符号案件(该案不在清理执行积案范围内,系新收案件)。尽管有法院公正的判决,可是面对一个身在狱中的被执行人及其身后贫困的家庭,申请人要从被执行人那里得到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只恐相当不易。
前往执行前,翻阅了案件的整个卷宗,感觉很压抑,一起糊涂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年轻的被害人匆匆离开人世的惨剧,或许她的灵魂还在天堂,在默默的注视着她苦难的亲人、孩子。来看看这个案件的简要背景:补某(本案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无证驾驶车辆并且超载,造成乘车人你某死亡。补某获刑,你某的父亲阿某、母亲都某、女儿李某、黄某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补某赔偿四个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12余万元。
法院能做的就是把案子执行好,让在天堂的灵魂得以宽慰。尽管现在全院上下都集中精力清理旧存的积案,但考虑到法院的执行不管结果如何,我们本身的执行活动就是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最大的负责。更何况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中提到:“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分文。经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拒不执行。被执行人有房屋,还有大牲畜3、4头,羊子40只,具有一定的支付能力。”这样的描述使得执行局的干警呆不住了,决定迅速前往执行。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同住一个村子,都是傈僳族居民,村子应当隐藏在大山深处,其实这个地儿和我家住的小村就在同一个乡,但我却从未听说过这个村的名儿——双马登。我们前往执行的这天,天有些阴冷,我们驱车到一个叫德庆的小村,就没有了公路,有的只是一条弯曲的小道隐隐的勾画在大山里,一直延绵到山的顶端。我们在德庆买了水和类似压缩饼干的干粮,向热心的村民问了道,就出发了。
这条路真的很陡,路上见着赶着马的山民,说大概一个半小时就能到。行到半路,天就下起了雨,我们加快步伐,终于到达目的地,看看表,走了三个小时了,这时才顿觉身上凉飕飕的。
见着村民,用汉语问了被执行人家住哪儿?根本不管用,村民听不懂汉语,这时傈僳族干警和大哥走上前和村民用傈僳语搭上了话,还好今天有和大哥在,不然我们就是来了也是白来。
被执行人的家属都不在家,是到山上放养牲口了。我们就来到申请人的家里,我们被眼前看到的震撼了,心里感觉紧紧的,申请人家庭确实相当困难,破旧的房子,受害人留下的两个小孩,一个能做事的光景,一个还在她外婆的背上。整个过程就是和大哥与他们交谈,我们有些什么意见、想法都是通过他与对方交流。听得出申请人一直在埋怨着被执行人及他的家属,而且怨气很大,因为被执行人什么也没有补偿申请人。申请人不明白被执行人只是补某,在他们看来补某一家都是被执行人,交谈中渐渐发现,申请人自己也承认在强制执行申请书里写的那些财产有些是虚构的,目的大概是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大概是造晚饭时分,被执行人的家属回来了,我们来到了被执行人家里,这就证实了被执行人家里并没有什么“大牲畜3、4头,羊子40只”,有的只是一间破旧的木楞房(用木头垒做的房屋),还有猪圈里几头瘦小的猪仔,看了看也没有什么其它值钱的财产了,比申请人家好不到哪里,被执行人补某在监狱,家中就是他妻子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孩和老父亲了,即使是这样冷的天气补某的父亲只披着一件很单薄的衣服,而且衣服很旧很脏,绝对不是什么阔绰的人,补某妻子穿的也很寒酸。
我们围在被执行人家的火塘边,听着和大哥与补某父亲的交谈,和大哥跟他们讲了法律、道德,大意是被执行人是补某,作为他的家属,他们确实没有法律的义务要替补某交这笔钱,但是从道义的角度讲,受害人毕竟死了,她的家属日子也很难过,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看是否能帮补某承担些责任,给受害人家属一些经济上的补偿。补某的父亲话不多,偶尔才回答几句。这样的工作做了大概两个小时了,谈的差不多了,补某父亲表示他家也没有什么值钱的,就几头小猪,他们自己也还要吃饭,就把两头小猪赔给申请人,双方当事人都接受了,我们按照程序制作了执行笔录。
就这样,我们就以执行了两头小猪结束了当天的执行。但是欣慰的是,通过和大哥的安慰和教育,双方都表示好好过日子,都谅解对方。我想这趟执行的意义不在执行了两头小猪,因为它们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了申请人的生活,两头小猪与12余万元还是有很大差距。关键是让双方能够相互理解,两个家庭都为这起事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都需要和谐的生活下去,勇敢的去面对今后的生活。
这个案件并没有执行完毕,原因就是被执行人入狱,而他的家庭是那么的贫困,根本无法兑现判决书上的赔偿数额。然而这样的执行化解了两个敌对的家庭,如果没有法院执行干警去做工作,申请人可能就会因为“被执行人的无情”采取私利的武力行为报复对方,因为国家机关没有给他们做主。而我们的到来是他们看到了法院对他们的关心,是为他们做主的,而且在法院干警的努力下,两个对立的家庭成员坐在一起,诉说心中的苦难、埋怨,也正是这样的交流,两个家庭都确实看到了对方的难处和困境,渐渐的仇恨对抗少了,同情渐渐多了,这也许就是这次爬山的意义所在吧。现在兰坪法院在筹备建立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我相信在院党组、执行干警的关怀下,这个贫困、苦难的申请人家庭会得到救助的,我们也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天堂里,有人在关注着我们的执行,法院的执行虽苦,对得起活着的、死了的人,那我们可以心里很踏实,我们真正是人民的法官,在为着我们的人民。
【作者简介】
和利凡,男,1984年生,白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2004——2008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年2月始供职于云南省兰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