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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体群字[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引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实践,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国家体育总局于2010年12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0]201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新春佳节临近,中央文明办将在春节期间广泛组织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为配合中央文明办的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关于“围绕重大事件和时间节点”,“策划和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的部署,营造文明健康、欢乐喜庆的春节节日氛围,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2011年春节期间在全国普遍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并于正月初一在天津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举办“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是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的有机结合和有益探索,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 实施,特别要根据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人群的生活方式和健身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骨干队伍等条件,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 方特色,组织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组成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街道、社区、村镇, 开展体育健身指导、体育科普知识讲座、健身方式展示等形式的“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送温暖、送健康、送欢乐。活动要充分发挥 电视台、互联网以及报刊的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烘托新春佳节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各地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活动资料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建设处,进一步推动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

  

  联系人:裴广

  

  电话:(010)87182733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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