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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关于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第15号令ぉ要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自即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对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凡在北京地区注册成立,目前从事武器装备科研及生产,但尚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直属企业及事业单位ぉ均属本次登记备案范围。登记备案截止后,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逾期未按要求登记备案的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
  1、请登陆首都之窗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ぉ,在政务公示栏目中下载获取相关文本资料。
  2、请各相关单位于2006年9月30日前持加盖正式公章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登记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到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联系人:丁理哲 张壮丽
  联系电话:85235086  传真:85235085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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