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苌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王敏,河南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吴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许金开,河南华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苌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吴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荥阳市人民法院(2009)荥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荥阳市人民法院(2009)荥民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荥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任一鸣
审判员周国华
审判员陈赞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丁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