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王某某诉殷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

被告殷某某。

委托代理人殷某某。

被告殷某某。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殷某某、殷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万某某依法独任审判。经查,两被告系原告与被继承人殷某某所育子女。殷某某于2008年6月22日去世。上海市X路某弄某号某室系原告与殷某某的共有产权房。殷某某生前未立遗嘱。2010年2月25日,原告起诉来院,要求对上述房屋依法进行分割。

审理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继承人殷某某名下的上海市X路某弄某号某室房屋的产权归原告王某某所有;

二、被告殷某某、殷某某自愿放弃继承人;

三、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8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3425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

经本院审核,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于2010年3月15日调解笔录上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万巧君

书记员书记员潘雯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