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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诉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武陟县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赵正秋,武陟县司法局詹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成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刘小建,武陟县司法局圪当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赵正秋、被告成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小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某某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1989年原、被告举行结婚典礼并同居生活。1993年10月1日原、被告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被告共生育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长女成某琴,现年16岁;次女成某琴,现年14岁;儿子成某明,现年12岁。因原、被告认识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婚后发现被告有好赌恶劳的恶习,原告无论怎么劝告都无济于事。为了三个孩子原告只好忍辱负重,但被告不思悔改,离婚成某被告的口头禅。1998年原告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他人说合才未离婚,而被告仍我行我素,去年以来被告因赌博就输了一万余元,为此原、被告分居生活一年多,2007年经本家自己说合原、被告分居另过,并将财产作了分割。故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3、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所有;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成某某辩称,原告的起诉不系事实,原、被告有长达20年的夫妻感情,并且生育三个子女,原、被告婚前即开始同居生活,说明双方婚前有着坚实的感情基础,诉前半个月原、被告还在共同建设新房,因此原、被告的感情并未破裂。若判令原、被告离婚,子女应随被告生活,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好,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本院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原、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2、若原、被告离婚,子女由谁抚养;3、原、被告是否有共同财产,若有如何分割。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庭审时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协议书复印件;3、圪当店乡X村委会证明,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

被告质证认为,1、对结婚证无异议。2、对协议书有异议,系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对程伊村委会证明有异议,来源不合法,无村委主任签字属实,不能作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被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庭审时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圪当店乡X村委会证明,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

原告质证认为,原告一直在外做生意,村委会不知道原、被告之间的事情,与本案无关联,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有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1989年原、被告举行结婚典礼并同居生活。1993年10月1日原、被告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女成某琴(X年X月X日出生)、次女成某琴(X年X月X日出生)、儿子成某明(X年X月X日出生)。由于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差,婚后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纠纷,甚至发生打架。原告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为此向本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另查明,原、被告有如下共同财产:房产一处,其中主房为南屋两层楼房,一层五间、二层六间;东屋三间;临街三间(含大门一间);时风牌三轮车一辆、大沙和石子各两吨、水泥四吨。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差,婚后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原、被告之间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由于原、被告的三个孩子均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院依法征求了三个孩子的意见,三个孩子均表示和原告共同生活的愿望,故三个孩子应由原告抚养,被告应当负担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每年每人800元至孩子成某。至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主房楼下五间、东屋三间、沙厂堆放的大沙和石子各两吨、水泥四吨归原告所有;主房楼上六间、临街三间(含大门一间)、时风牌三轮车一辆归被告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成某某离婚;

二、婚生长女成某琴、次女成某琴、儿子成某明由原告杨某某抚养,被告成某某承担孩子每年每人800元的抚养费,给付时间为每年5月1日,从2008年5月开始执行至孩子成某。

三、夫妻共同财产:主房楼下五间、东屋三间、沙厂堆放的大沙和石子各两吨、水泥四吨归原告所有;主房楼上六间、临街三间归被告所有,其中大门一间,应方便原告日常出行,时风牌三轮车一辆归被告成某某所有。

诉讼费300元,由原告杨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正超

陪审员刘艳红

陪审员荆晓明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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