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闫某甲,男,生于1992年8月11日。
法定代理人闫某乙,男,生于1970年4月11日,汉族,农民,住(略)。系闫某甲之父。
委托代理人宋红芳,河南仰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孟某某,男,生于1962年11月7日。
委托代理人李海伟,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县锦江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