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
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
上诉人(原审被告)周某某
委托代理人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
上诉人周某某、周某某、周某某与被上诉人周某某继承纠纷一案,周某某、周某某、周某某均不服河南省郑州市X区人民法院(2011)二七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X区人民法院(2011)二七民一初字第759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南省郑州市X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赵某胜
审判员孙燕
审判员宋江涛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姬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