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姚某、周某、胡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姚某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被告人周某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被告人胡某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某、周某、胡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11月29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某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周某及其辩护人,被告人胡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22日22时许,公安人员在本市X路X弄X号楼下车库内将被告人姚某抓获归案,并在其暂住处本市X路X弄X号X室内查获毒品。后公安人员在本市X路X弄内将前往被告人姚某暂住处的被告人胡某抓获,并从其随身物品及驾驶的车辆内查获毒品。

2010年5月23日凌晨,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周某的暂住处本市X路X弄X号X室,将被告人周某抓获并从其暂住处内查获毒品。

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送检姚某持有的28.47红色药片、139.89克白色晶体、3.12克白色晶体和11.56克粉红色粉末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495.63克红色药片、0.48克粉红色药片中均检出咖啡因成份;0.30克红色粉末、6.81克白色粉末中均检出氯胺酮成份;16克粉红色药片中检出尼美西泮成份;7.97克绿色植株中检出大麻成份。送检周某持有的224.51克白色晶体、6.72克白色晶体和5.24克红色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39.14克红色药片、80.02克红色药片中均检出咖啡因成份;7.18克米色粉末中检出氯胺酮成份;17.00克粉红色药片中检出尼美西泮成份;19.00克橙色药片中检出地西泮成份。送检胡某持有的6.47克白色晶体、3.29克红色药片和0.89克红色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8.73克红色药片中检出咖啡因成份;11.61克绿色植株中检出大麻成份。

上述事实,被告人姚某、周某、胡某及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搜查证、搜查笔录,查获的毒品照片,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扣押物品清单,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毒品检验报告,上海市公安局缉毒处收缴毒品专用单据,上海市黄某区人民法院(2008)黄某初字第X号、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84)闸法刑字第X号、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93)沪中刑申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上海市公安局批复,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情况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周某、胡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均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依法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某、周某的辩护人提出各自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均可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可予采纳。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姚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止)。

二、被告人周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5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止)。

三、被告人胡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5月22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止)。

四、扣押在案的毒品,依法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 赋/p>

审判员杨慧娟

代理审判员王宜兰

书记员王洁敏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