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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产假和陪产假,公司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产假和陪产假,公司人事回复这条属于非强制执行条款,公司可以不履行,请问公司这种做法违法吗?
提问时间:2021-09-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违法的
用户
是不是只要条例上明确规定的条款公司就必须执行,没有强制执行和非强制执行之分?
特邀律师
是的呀有规定就必须执行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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