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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劳动争议发生起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拖欠工资以什么时间计算,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劳动争议发生起六十日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拖欠工资以什么时间计算,有什么规定吗?
提问时间:2021-06-1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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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超过一个支付周期就可以。工资支付条例里面有规定发放工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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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公司2018年,8月,九月,12月欠我们工资,那现在可以申请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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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现在还没有发,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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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已经超过了六十日了,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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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不是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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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二项的六十日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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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旧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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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还有其他疑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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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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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好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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