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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动产证已过户到买方并且已付首付,在交房前1个月房东说隔壁人家在平台上的围墙砌过中心线(看房时就已经砌好),直接靠到已买房子的门口,(30公分的墙直接砌到现在买来的房子门口,这边的墙已无法砌),这样的房子现在要交付,买方是否有权要求前房东先解决围墙纠纷,另外门口的走廊边上有技术层让隔壁的房东加盖了阳光房的钢结构,打算上面加盖玻璃(这个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隔壁房东开始做的),这样直接影响现在买来的房子的通风及采光,买方现在要求原房东把这两起纠纷一并处理后再交房同时付尾款。按合同尾款的时间已经过期,请问现在买方是否有权要求纠纷处理完再付款还是现在就应该把钱付钱,纠纷等到交房后买方自己处理。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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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已经登记,那就是你自己的房子,除非合同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约定,不然不建议延迟付房款,你现在可以提起相邻权侵权之诉,要求隔壁房东恢复原状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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