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 我于2010年3月在私人老板公司(挂靠公司:珠海市XX药业有限公司)入职,担任业务员兼司机一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
于2010年7月老板以无业务为由解雇我,后又于2010年10月重新聘用我,一直工作到2012年4月份,也是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4月16日用人单位以公司无业务为由再次解雇我;我应该如何向用人单位索赔“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注明1:用人单位有一直给我买社保;
2:用人单位是私人老板,无公司,与挂靠公司珠海市XX药业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我的社保也曾在挂靠公司珠海市XX药业有限公司买过;
3:我没有工资单等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梁朝皆(广东)
提问时间:2012-04-19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