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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事件经过:2011年9月8号晚8点下班,骑电瓶车与厂区内一辆货车尾板相撞导致前额颅骨凹陷性骨折,该货车系属于别的公司,违规停放,即在非卸货期间,尾板下放且周围没有反光标识,警示标志。
    当晚即已报警且送往医院救治于2011年10月4号出院休养,于2012年2月12号再次入院做颅骨修复手术,并于3月14号出院。期间进行了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此外给了190/天(伙食补助费50,护理费80,家属伙食费50,交通费10),期间工资按照底薪发放1140元/月。出院之后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
颅骨缺损面积达9cm*6cm,应该构成伤残,伤残鉴定尚未开始。
    以下是我想咨询的问题:
(1).治疗已经完结,尚需复查,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有公司安排还是自行鉴定.
(2).出院之后医生嘱咐至少休息三个月,也就是三个月之后才能上班,这个期间除了工资外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3).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给的合理么?(受伤之前的工资每月至少都在最低工资的两倍以上).
(4).赔偿涉及到了哪些方面,除了工伤,是不是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赔偿呢(货车是别的公司的)
(5).由于今天(3.14)出院,一切赔偿事宜尚未提及,依照我上述的描述(细节可能不够完善,可以问我),粗略计算能赔偿多少钱(若按伤残九级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iao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3-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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