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依据是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完全符合第(三)项的规定。
因此,你们有权要求公司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公司未在此期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本案中可以知道,你父亲是被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而构成的工伤。那么,他对自己被殴打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有权要求加害人陈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其因被打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他们之间的纠纷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二是你父亲作为该物业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有权要求物业承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两者之间存在的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只要加害方存在过错,就应承担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工伤赔偿适用的是“补偿性”的原则,即工伤保险赔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伤而遭受实际损失的补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而致残,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要求得到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