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我能否要回6000元
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我能否要回6000元 原告人:原告,农民
被告人:被告,王家 农民
请求事项:
让被告人归还资金6000元
事实和理由:
尊敬的法官:
我家房屋已四十多年,房顶已严重损坏,多处塌顶,遇雨就漏。近四年来一直准备翻盖,但是资金不足,未实行。终于等到2011年攒够了钱。准备翻盖房屋。
我翻盖房屋需要运料,必须经过邻居被告(现已搬到新住宅)老宅基西边一段路。此段路是王家10年前擅自将原来2.3左右米宽的老路改到自家宅基地西边的,并且私自把老路堵上种上树,新路有的地方变窄为1.9米左右,然后栽上树,垒上墙、厕所、猪圈。自从他擅自改道后一直保持着这个现状,周围邻居也就默认了。
由于我要翻盖房屋,需要运料,经测量觉得太窄。于是慎重考虑,多方测量,在王家路段有三棵树、一段墙阻碍运料。于2011年春节前后2次找被告协商,说路上的墙、树碍事,想给他点赔偿。他当时表示同意。
在我运料前夕,找本村村民到他家给说墙、树想给他赔偿。这证明王家已知道树碍事的情况。
5月6日我打算运料,去他家给他说,他家没人,没说成。后来进车料来了,行进的过程中车被树卡住,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砍掉了3棵杨树(直径8左右的2棵,直径15厘米左右的1棵)。
5月7日上午10时左右,我派大儿子给他说,在半路上碰见原告之妻,给她说“进料时车卡住了,没办法的情况下砍了3棵小树”。她说必须给被告说。结果等被告傍晚下了班,到现场破口大骂。赔礼也不行,劝他也劝不住。
5月8日,两人同时来闹,破口大骂,并垒上石头堵路。
5月9日下午5点左右,上自家屋顶骂了两次,一次大约一小时。
5月9日晚,8点30分左右,我和找来说事人××× ×××及大儿子,带了1000元现金,一箱子酒,到他家赔礼道歉。但是他不给说事人面子,以说的晚为借口,把我们轰出了其家,并要求把被砍掉的树给他栽上。
5月10日,被迫停工,我和大儿子把自家的树给他栽上三棵。但是他还是不愿意。
5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袁秀坤私闯我家建筑队正在施工工地,推到了高1.5米,长10多米的砖墙。这样延误我的工期、造废渣废料,直接经济损失500多元。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又找了两个说事人×××、×××两人去他家说事,王家说必须交上6000元才行。我在其这样的逼迫下,交出了6000元。王家拿去钱后有所收俭,但是后来又两次去堵路:一次是5月20日上午9点,一次是5月26日下午3点去堵。又延误我工期,直接经济损失500多元。
6月2日晚,被告妻子又去堵路,我父亲碰到后,劝说她,她把我父亲砸伤,现在正在住院,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办理。
尊敬的法官,从以上整个过程来看,被告夫妇以树为由,对我样的老年人及我的家人精神进行了严重的伤害,并勒索6000元现金。这都引起了周围邻居的公愤,谁家的一棵小杨树值2000元啊,这有失公平啊。为彰显公平,我恳请法官调查明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unlun……(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2-1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