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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样个解除合同协议合法吗?是不是应该单位盖章我再签字?

这样个解除合同协议合法吗?是不是应该单位盖章我再签字?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xx集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最后工作日为2011年10月25日。
二、乙方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交接,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交接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支付乙方  8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总计11200元整。
四、乙方确认自乙方入司以来的所有劳动报酬甲方已全部予以结清,无任何异议。
五、乙方确认不再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提起关于劳动关系之仲裁/诉讼或主张权利.
六、以上均是在乙方明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益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
七、本协议自2011年9月26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1年9月26日                          2011年9月26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weia……(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10-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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