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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后不给缴社保,那这个保密合同还有效么

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后不给缴社保,那这个保密合同还有效么 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2个月,过后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过了4个月还没给缴纳,合同中附带一根保密协,违约需赔偿50万RMB,其中有一条,乙方特此确认,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请问这样的条款有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nchon(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9-07 21: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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