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我的LV钱包被骗,我该怎样维权
我的LV钱包被骗,我该怎样维权 与2011年3月4日去家乐福超市的三层鞋包保养店铺进行LV包的保养,当时的工作人员(彭德胜)给我开收据是2011年3月10号取,并交付了260元的保养费用,该人并告诉我他只是员工,该包要拿去公司去进行保养,大概一周就可以取回我的包,等我于10号晚上去拿包时发现该店铺已经没有人了,柜台上只写了几个大字,合同到期,店铺搬走。
等我去家乐福超市招商部进行询问时,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该公司的老板潘旭已经跑了,家乐福也联系不上,而且家乐福已经报警。而且同我权益受损的不止我一个客户,大概有好几个客户的名牌皮包或皮鞋也同时被该工作人员拿走了,价值大概有几万元左右。我当时的第一感觉自己的包让商家拿走了,包已经被卖了。随后自己拨打110报警,到双井桥派出所进行备案。当时的警察告诉我这个案件他们已经进行的调查。这是一场经济纠纷案件,由于款项没有达到一万元,派出所不予受理。我现在手里的证据只有买包发票和保养钱包的收据,我能否要求家乐福没有尽监管职责的赔偿和店铺延期还包的赔偿,商家和超市触犯了我国的那些相关法律,我是否有权要求媒体在场进行曝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mmy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3-1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