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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 离婚方面 我该怎样维权?

涉外婚姻 离婚方面 我该怎样维权? 我北京,老公日本人。因为有了小孩草草的结婚了。
孩子生下后之前的承诺全都成了肥皂泡。
让我很失望。老公没钱,工作上又收入低,再加上我产后体弱多病就回国了。
老公说不回日本就离婚,最后一次带着孩子打算去离婚的,但是老公恳求下答应一起到中国奋斗,为了孩子什么都答应,一时心软就没离。
我先回来并且找了工作,他半年后来到北京。一开始还相处的不错,因为和我妈住在一起。谁知,他即不想学汉语,又不想工作,经人介绍了几个不错的工作,可以和日本那同样工资的工作他都找任何借口说不去。还说让我养他。动不动就发脾气,还和我妈吵架。孩子根本不管,生活上极为懒散。
我也在精神上受到了摧残,身体状况一再下滑。特别是波及到孩子和老人,真是令人发指。
谈判后同意离婚,但是另一方面又说出很多不能回日本的许多理由,如没有地方居住没有工作等。
当时也因为不懂,在日本结婚后没有向中国大使馆申报。现在要办理离婚的话,我的日本前整也到期了。日本大使馆说,只能让老公去日本开据结婚证明到北京来办结婚手续,然后再到大使馆办理离婚。还有一个方案是当地区役所在我不出面的情况下要提供我的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这个方案可行率50%。
更让人头疼的是,孩子还是日本国籍,我去出入境管理处打听,一个民警告诉我孩子的钱正续签过是不能变更国籍的。要变更要去日本办理退籍,然后等待中国批。不知道那位民警是说得是不是真的还是敷衍。我又去咨询了户口申报科,他说只要可以办理就能上户口。
因为我的生活水平也不富裕,对于一个外籍孩子在中国上学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果这是不可避免地事实,我应当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利。我该不该让老公给与我补偿,我现在身体很差,医生让我安心在家养病,但是老公如同苍蝇一般阴魂不散,我真的没有体力和精力再和他辩解什么,我想找个律师出面。我不想这么痛苦的活着了。
如需要联系请短信,因为我多数在休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崩溃很头疼(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0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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