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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离婚问题

涉外婚姻离婚问题 男方上海虹口区户口,女方天津河西区户口。
2006年10月在中国驻德国慕尼黑领事馆领取的中国结婚证书,跟国内的结婚证书一抹一样。看了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办法,应该允许双方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想请教贵律师关于协议离婚的细节,非常感谢!
双方都持有中国护照,都还是中国人,现在准备一起回国,并且想在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自己已经起草并签名了离婚协议,没有子女,没有财产纠纷。这种情况下,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带些什么材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psho……(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0-11-07 06: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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