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离婚案件

涉外婚姻离婚案件 您好:
我是一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居民,我在2007年因自由恋爱与一名台湾人士登记结婚,后期因各种因素而分居两地,至今已经快三年没有联系了,我们有一个孩子,我在抚养,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但是我不是很了解这个婚姻法的程序,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这个情况起诉离婚的话需要什么程序,是否能要求他给予抚养费或者是赔偿费。
谢谢您,请尽快与我联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qil……(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29 1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