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们怎样维权
我们怎样维权 尊敬的法律法规专家,你们好!
首先,简要述说一下事件过程。
2002年上半年,万门祖书记专门召开座谈会,现任市委办公室主任李志高做了会议纪要,会议讨论通过从关心泰州民办教育事业出发,以土地划拨的方式支持泰州民兴实验中学解决教师住房问题。
随后,泰州民兴实验中学向泰东乡政府购买了50亩土地,位于学校东侧。学校工会向泰州市国土局为广大教师办理了土地证是住宅用地;向泰州市建设局申报了建房报告(建房方案),并得到了批准。学校工会动员广大教师采用集资建房的方式兴建了12套复式楼、24套房和32套联体别墅。广大教师分摊了所有费用,包括建筑成本、第三方施工费、绿化费、配套设施费用和每户分摊的土地费用。
2002年底,学校工会组织报名的教师抽签分房,并召开大会告知广大教师,整个住宅区只办理了一张大的土地证(公用),将来每户只需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分割为小土地证。学校工会还为广大住户办理了小产权证,以便广大住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广大住户与学校结清了各项费用,余款办理了还款手续。
至此,教师住宅区实现了陈祥雨校长(第一任)提出的安居乐业的办学目标。2004年暑期,陈祥雨校长因故离任。
问题是:
泰州民兴实验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学校董事会的股东们是一群搞建筑出身的老板,极富经济头脑,社会背景复杂。随着泰州市火车站的兴建和京泰路两侧规划的出台,他们看到了学校土地未来巨大的升值空间,开始设法骗取广大教师的土地证和产权证。方法很简单,就是改变住宅区土地证的性质,让教师手中的产权证成为一张废纸。
操作步骤:
1、坚持一贯做法,扣押教师所有的证件,包括文凭、土地证和产权证等。
2、从民政部门取缔申报住宅区的手续。
3、2004年秋,以单身教师住宿紧张为由,擅自决定在教师住宅区的绿化土地上大肆兴建教师宿舍,造成一种这是学校宿舍区的假象。
4、学校继续欺骗广大住户,因为要缴纳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所有迟迟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5、到泰州市国土局疏通关系,私下更改手中掌握的教师住宅区土地证的性质,从住宅用地改为学校教学辅助用地。
6、事情暴露后,假装公开向教师道歉,让广大住户交出住房,退还缴纳的分摊房款和折旧后装修费。
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董事会股东们的做法实在是践踏教师权益,藐视国法,鱼肉百姓。
请问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xxcx(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3-13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