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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与赔偿问题

合同与赔偿问题 我想请问下,我和用人单位签了1年的合同,但我在11月就离开了,当时合同上有写收取押金,不过在走的时候已经退还,不过因为走的时候有损坏东西,所以用人单位要7折理赔,我没有同意,最后变成了5折理赔,不过不能拿走东西,我心里不是很平衡。当时用人单位把押金退给我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合同还给用人单位,我想请问下,如果我现在去劳动仲裁去告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kimp……(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2-1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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