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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续签合同要求由专职改兼职 致使收入降低 是否可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续签合同要求由专职改兼职 致使收入降低 是否可要求补偿 我与公司自2011年6月1日签订3年期合同,2014年5月31日合同终止,但公司至今未与我续签合同,我一直的该公司工作,6月、7月工资已发,是否算实施合同,前两天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找我,说要与我改签合同,即之前的合同我是专职,而现在要求我签兼职,我心有不快,我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予补充,即前合同3年期按《劳动合同法》补充我3个月的工资,6、7月补充我双倍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4-08-0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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