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算不算为法?我应该怎么主张自的合法权益?

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算不算为法?我应该怎么主张自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私营公司销售人员,签劳务合同基本工资是1000元,低于深圳工资最低标准,但加上其他岗位工资和补助是远高于工资最低标准的。发工资时公司以业务不达标扣除了所有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只发了业绩提成,实发低于劳动法工资最低标准。请问用人单位是否违法?我应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创天汇新(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5-01 10:5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