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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未签订培训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

未签订培训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 去年6月份,公司派我前往省公司(我司属于分支机构)学习三个月,属于机构之间的借调,未签订任何培训合同,也未规定服务期与违约金。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却要我赔偿培训费,支付违约金。请问究竟什么才是劳动法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我究竟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与违约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810小洁(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13-12-08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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