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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厂搬迁,员工不愿意去新厂,是否有经济补偿

公厂搬迁,员工不愿意去新厂,是否有经济补偿 公厂在深圳,下个月搬迁到珠海,员工不愿意去新厂是否有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乙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街道办**科技园D栋!现在公司方面说不愿意去珠海新厂的员工,可另行安排到深圳市的别的地方工作,虽然工作还在深圳但是我们的劳动合同上的乙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发生了改变,工作性质也会发生相应改变,如果不愿意是否有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0775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2-08 20:09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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